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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2TXT > 奇幻 > 恐怖堡的女儿 > 第27章 诺佛斯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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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在看我身后的展品,鸦雀无声,我也在打量他们,一张张脸上不见半点胡须,全都剃了个干净。

“咳!”一个瘦高的男人终于开口,“您的出场仪式让人印象深刻,欢迎,洛恩王国的红王,欢迎来到山巅之城,诺佛斯。”

我注视了一会儿他如同刀刻上去的脸上皱纹,还有防风挡雪的高领大袍,微微颔首,“大路,阁下?”

我当然毫无刁难,他看来是如蒙大赦,“奏乐,迎接贵宾入城!”

山地人的乐手眼珠子在瞟着风里摇晃的脑袋,使劲儿吹响了他们的铜喇叭,城墙上放下了我的剥皮人挂毯,将周遭的雪迹一扫而清,大门敞开,“把脑袋和军队留下,原地扎营。”我吩咐完毕,踱马入城,首当其冲。

北境悠长的号角吹响,除了自由团之外,大家走马跟上。

席恩和米歇尔爵士排头,骑士、自由骑手和重装扈从紧随在我的身后,按照七国的惯例,他们算是我的荣誉卫队,然后是剥皮卫兵与各家族的卫士,剑盾手、弓箭手与戟兵,秩序井然。

格拉斯没跟上来,他要跟随诺佛斯的向导安顿好自由团的人和马。

我见到了出使诺佛斯的斧刃,朝他微微点头,给了他一匹马,穿过城门洞时,我也看到了诺佛斯闻名世界的圣奴卫,手持斧头长戟,列为一排。

千年至今,圣奴卫一直是诺佛斯的守卫,保证这里的治安与城防,斧刃曾经是圣奴卫的一员,他们自小接受训练和洗脑,发誓终生效命,绝无私欲,以长斧为妻,以职责为妾。

“近况如何?”我瞧了一眼他的面容,憔悴而老迈,他年纪已经很大了。

“吃的多,做事麻利,我的国王,”他叹气道,“如果能继续呆在您身边,那是最好不过的不老药。”

“待会跟着我回去吧。”

他和我诉说了此地总督议会的情形。

尽管有大胡子僧侣的邀请,可是对于我的到来,诺佛斯人有些猝不及防,毕竟所有人都知道我去了南方与瓦兰提斯打仗,谁能料想到我会出现在他们的群山里。

所以,总督议会并未达成一致意见。

我看了一眼身后目不斜视的矜持人等,斧刃耳语给我听:“总的来说,诺佛斯对瓦兰提斯的恐惧犹在,他们倾向于与你联合,但是具体出多少力,那些总督没有一个准话。”

“我在总督议会的演说安排在什么时候?”

“明早,不过今夜,大胡子僧侣要见你一面。”

哦?不干涉世俗的方外之人比贵族们更积极,奇了。

欢迎晚宴上,诺佛斯人搬出了他们乏善可陈的狗熊舞,吃的以山羊奶酪和陈年麦粥为主,还有山羊腿和梨子派,不知道黑山羊那帮祭司要是知道诺佛斯人好食山羊,会不会前来掀起宗教战争?

然而气氛不是非常热烈,大概是因为我一时兴致来了,将多斯拉克“寇”的脑袋插长矛放在了门口,所以诺佛斯贵人们食而不语,非常安静。

米歇尔爵士作为我的首席剑客(暂时),与一名圣奴卫较量了一番,三招而胜,他倒是和那个多斯拉克脑袋大眼瞪小眼,并无不快。

“我听说过娜恩河之战,这些山里人把佛雷家族和慕顿家族打了个落花流水,”他举酒向一旁的总督阁下致敬,然后一饮而尽,“恐怕是真的,圣奴卫并不比御林铁卫更精锐,街上的民兵倒是各个都比七国的士兵更加精悍。”

“御林铁卫只有七个,”我笑了,“如果两千个圣奴卫各个都有御林铁卫那么厉害,那我哪敢把脑袋放宴席里。”

“不过可以从这场宴席里看出一点,”我思虑道,“或许是因为神庙堡垒里的僧侣团才是诺佛斯真正的掌控者,这里的贵族吃穿用度不比平民好特别多。”

“那是因为这里是穷乡僻壤。”米歇尔爵士直言断定。

我摇了摇头,“诺佛斯穷固然是穷,可是如果这里的贵族想要骄奢淫逸,在这个年代,实在没必要顾及平民的死活,可是这顿饭的水准虽然不低,但是和其他城邦的奢侈比起来就很简陋了。”

“那就是说,僧侣敛财,比教会更甚,让贵族们吃穿不好?”他猜测。

“这倒没有,那座神庙堡垒和其他建筑都缺乏金银装饰,更没有宝石与精雕,那群僧侣并不奢靡,这么说吧,这种情况下,诺佛斯人或许比起其他城市的人更有凝聚力,老百姓不会太恨卑鄙的贵人们。这是不是和你在七国所知道的阶级法则截然不同?”

米歇尔爵士把玩着手中的高脚铜杯,哑然不语。

“这也在战争中得到体现,如果是别的城市被哲科卡奥的卡拉萨入侵劫掠,统治者多半会关紧城门企图求和。

而在诺佛斯,他们不用抓壮丁,也不用雇佣佣兵,而是依靠征召令和民兵作战,试想七国的贵族,如果被突然袭击,能不能召集起士气旺盛的军队,驱赶走来犯者?看看西境突袭河间的战斗就知道了,

前凯岩城公爵泰温善于突袭作战,《卡斯特梅的雨季》是这样,对付河间也是这样,当他横扫一切城堡,兵围奔流城时,河间地哪有可能召集新的军队,只能被动挨打。”

在其他的地方,例如瓦兰提斯和维斯特洛。

贵族才是一个政权的基础,一旦被斩首,那后续的反抗就会散乱无章。

可是诺佛斯不一样,当时哲科的卡拉萨一路所向披靡,直接包围了诺佛斯城,却面对着源源不断的援军,节节败退,斧刃告诉我,那些援军都是自耕农和小矿主,以及他们的工人。

“你是说,即便没有这帮总督和僧侣,诺佛斯的农夫和猎人也能自主抗敌?”

“没错,”我指点几个诺佛斯贵族露出来的皮靴,上头沾满了湿透的泥,“你看他们的鞋子,陈旧无比,比起其他地方的贵族来说,就和乡巴佬没什么两样,我敢猜测,即便入侵者杀光了这些贵族,要不了三四天,诺佛斯人自然会涌现出新的贵族,就从平民当中。”

“闻所未闻,似乎却有一些道理。”他最后评论,“感谢指点,”年轻的剑客面向我,“我的荣光。”

“我的荣光”是在指我,这是七国移民对我的新称呼。

“闻所未闻?”我意有所指,“这不算什么大不了的想法,我的敌人面对我时,总要面对不少闻所未闻的东西,米歇尔爵士,有些你们觉得是撞大运(例如跑来洛伊拿故地建立自己的王国)的事情,其实都是早有安排。”

他默默喝酒,我希望我对他的敲打能有成效。

毕竟虽然在男女关系上让人不齿,但是米歇尔·雷德佛确实是个带兵的人选,我不希望为了保住我的王位而杀了他,以防范于未然。

“我效忠于你。”他最终说道。

希望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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